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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活動的謬思 - 四菸


特別注意:以下為個人言論,關於最近的爭吵與某活動。請慎入

最近台灣的 Fans 圈似乎不太平靜,為了某些事情吵的沸沸揚揚的
若非週遭的朋友貼給我看、我也不會去注意到。
其實辦活動大家都出自於好意,不過該怎麼做比較恰當、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老實說當初我也只想簡單的、輕鬆的去參加 NewSコンサート;
活動什麼的,對我來說也是一種負擔。
企劃撰寫、後備方案、活動內容、組員籌備‥etc 該思考的地方有太多太多
失敗的責任也是要由我來擔,這些都太沉重。
只要大家都能好好遵守基本規定,這樣他們也會很高興的
那些宣導到爛也看到爛的『不要追車、禁止攝影、禁止觸摸』大家都無法好好遵守了
不管日本如何如何,就算暗地裡也很亂、至少他們表面還是有一定的原則在

新放、資深放又如何?不也是自己定義出來的麼?
今天你活在一個大家大概都是1、2年的放,或許5年的你對他們來說就很資深
不過別忘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10幾年的放多的是
可是他們有覺得自己很資深麼?也沒有吧
今天年資不是個問題,重點是你的『用心度』
如果你剛認識他們,不過很認真的去翻資料,即使是這樣、大家懂得還是差不多的
論壇裡有個成員有很可愛的煩惱『我是新放,好像不夠資格去看演唱會』
其實願意去了解他們,並沒有什麼資不資格的
.
如果你說你放了5年,這幾年內渾渾噩噩的,也沒多關心他們,這樣也是5年啊
這樣叫不叫資深?不過也只是用年份堆積出來虛偽的數字罷了
我一直很反對拿年份來壓人,這樣並不代表你有多了不起
也只是你很早就認識他們罷了

新放、顏放有什麼好羞恥的?
難道你不曾是新放
大部分的人不也是從顏放做起?進而『昇華』到真正的放
否定這些人,是否也在否定『當初的你』呢
.
現在『本命論』簡直被拿來濫用的程度
常常有人問我『妳是什麼時候喜歡上本命的?』
老實說,我真的無法回答出來
『喜歡』是慢慢的、循序漸進的,
所以我無法像因為ドラマ而喜歡上他們的人明確的說出時間

也因為現在的人不是這樣一點一滴看過來、一點一滴刻劃在心頭上
造成現在的人很容易換本命
我想這點應該讓人很感慨‥

去過日本演唱會又如何呢?
我這10年沒去看過一場日本演唱會,我該感到羞恥?還是這樣的我不夠格?
常去的定義也是自己衡量的吧?你可以說你很常去,不過你的『常去』或許只去過3、4
或許你每一次去都是央求父母出錢、抑或者是拜託日本的朋友幫忙抽票
這些是值得驕傲的?值得拿出來說的麼?
我想應該懷著感謝的心情感謝這些幫助你的人,而不是拿來和大家炫燿的


老實說活動的成功與否不是重點
今天我可能收到一份星星,我就認為活動成功了
別說什麼『台灣的 Fans 都不團結』
今天辦不辦活動都是自發性的、並非每個人都想參加
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團放、或是NewS本命
更不需要把自己當作台灣
Fans 的代表
自掏腰包也是必然的事情。
為何我們活動也要有內、草呢?
就像 4 Tops 當初解散時,我還是會定期寄信給 Toma
他看不看信是其次,重點是我還是希望事務所了解『還是有人在支持這個人』這樣就夠了
畢竟現在J家的信件要 IDOL 『自己』去拿,你覺得拿的機率如何
不過活動成功了,真的要感謝這些幫忙的人、參與的人
今天不是你一個人出來發起活動就做的來了
也請感謝幫我們多做『份外事』的工作人員,這些本來不該是他們的工作內容



今天某些人要辦『大合唱』,感覺有點強迫中獎
若是唱的很糟糕,是不是又會有人說『
台灣的Fans都不團結
老實說我們是花錢去聽
NewSコンサート、不是去聽 Fans 唱歌的
就算多一秒也好,也希望能讓他們多講點話、多唱一首歌
當初也有周遭的朋友跟我這樣提議
雖然大家唱的不是很整齊,不過 Ayu 很開心沒錯
但是要思考得地方有很多、也必須和主辦、J家報備
J家也有明確規定『禁止一切打斷MC、表演的行為
主辦那也明確的發了聲明稿了。

現在這樣辦了,是不是會造成J家對台灣的印象更差?對主辦造成不好的影響?
NewS本身會高興,我想這點可能是沒錯的
不過如果影響到了『之後』可能要來台灣的J家團體
那麼身為 NewS 放的我們,是不是很自私

會不會又進入第二個『J家冷凍台灣期』
今天並不是為了反對而反對,辦活動本身也需要聽聽反對的人的意見
並不代表反對的人說話都是屁。
主辦本身也有自己的立場
如果今天J家說OK,主辦是沒有理由反對的。
畢竟『主辦是要留住經紀公司的』,有沒有人替主辦想過呢
今天由他們承辦、出了狀況,誰負責
還是隨便抓個唱歌的 Fans 提告
即使是這樣,J家也對他們不再信任吧?那損失該怎麼辦? Fans 出錢?
這些責任都是說不清的…希望大家能理性點思考。
想想各其他國家的人吧,台灣實在比他們幸福太多

上次テゴマス歸日的時候
大家在機場唱著《キッス~帰り道のラブソング~》
老實說那時候我和朋友各負責通知一排,不過前面的 Fans 其實是想唱《Cherish》的
所以統籌真的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
今天有人贊同你、也會有人反對你
任何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

就像有人追車,明明是言明禁止的事情
還是會有人解釋成『為你的J家歷留下美好的一頁』
也有人告訴大家不要追車、自己又跑去追的人。

不該做的事情就不應該做、不管任何理由,並把對的事情做對。
大家共勉之:)

以上為我個人的言論,
不過也是實際和主辦接觸以後與後來接手我公關事務的朋友了解到的、主辦的難處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思考。

歡迎各方指教若同意我的說法也歡迎轉載
感謝大家辛苦看完我的廢話:")

四菸より


特別注意:
01.)我不反對明信片活動,老實說當初也想過要像A.R(去年的主辦)一樣、後來使用明信片的方式
    所以請別把我當成因為自己有主辦活動、所以刻薄反對別人的人。

02.)另,其實再怎麼顧慮、有些事情的確需要放手一搏
    就像去年
A.R的活動,被BBS的人罵很兇、不過卻成功了
    不過這點還是請用在別的活動上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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